为进一步规范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充分发挥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专业服务作用,我院拟选择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为我院提供采购代理服务,诚邀符合条件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参与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达州市中心医院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项目内容
在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中综合评定7家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代理我院招标采购业务。
代理招标采购服务范围包括:提供招标采购项目咨询,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发布招标采购公告,组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负责处理质疑投诉,保存管理招标采购档案,协助合同签订等。
三、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为3年。入选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与医院签订代理采购服务协议,服务期从代理采购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满1年后经医院考核后方可续签下一年的代理协议。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二)具有代理政府招标采购的资格,须提供四川省财政厅/四川政府采购网出具的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证明。
(三)法人代表授权书,并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注:被授权人应为入选后针对医院成立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在遴选过程和服务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确需更换的须报请委托方同意后实施。
(四)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声明并盖公司公章。近三年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并盖公司公章。
(五)提供2020、2021、2022年度任意2年的经过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六)提供已缴存的2021年1月1日以来近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七)指定项目团队负责人负责我院招标采购项目的委托、审查和签署有关采购文件,具体联系和协调处理所委托项目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务,承诺服务期内不擅自更换项目团队负责人。
(八)社会采购代理机构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为同一单位代理采购业务1年以上(提供时间跨度一年以上的2个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截图)。
五、报名要求及费用
(一)报名时间。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3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地点:达州市中心医院招标采购科;联系人:付老师0818-2278288。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授权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须提供四川省财政厅/四川政府采购网出具的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证明(加盖公章)。
5.报名表(详见附件1)
(三)未在本公告约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无参与资格。
(四)本次遴选无报名费用。
六、遴选响应文件接收时间
根据采购公告及评分办法自行编制遴选响应文件(一正两副,扫描电子文档1份),格式自拟。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北京时间9:00前递交,逾期递交的遴选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评审程序
(一)资格审查。按照资格要求,逐项进行审查。全部符合资格要求的进入下一程序。
(二)综合评审。评审小组综合评分排出名次,排名前十五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进入现场考察阶段。若有效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不足15家,则现场考察全部有效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评分办法详见附件2)
(三)现场考察。对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概况、经营服务范围、代理机构资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招标采购场所情况等实地考察,形成现场考察情况报告。
(四)院内合议。经院内组织评审(现场考察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确定前7名为拟入选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五)公示结果。通过医院网站公示遴选结果。
八、其他要求
最终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中的代理服务费以入选的7名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报出的最高下浮系数为准。(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
九、质疑和投诉
对本次遴选活动事项如有质疑,请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交到达州市中心医院审计科(胡家坝院区行政办公楼507室),逾期递交不予受理。对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请以实名制书面或到达州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胡家坝院区行政办公楼504、505室)反映情况。
达州市中心医院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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