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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中心医院生殖中心实验室洁净工程(拆除工程)(第二次)采购公告

时间:2021-08-26 作者: 来源:

一、采购项目:达州市中心医院生殖中心实验室洁净工程(拆除工程)(第二次)

二、采购人:达州市中心医院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加盖鲜章)。

(二)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三)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资金等相应的施工能力(承诺函加盖鲜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五、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施工地点:达州市中心医院大东街院区。

(二)工期:15日历天。

(三)施工范围:将门诊大楼6楼约1100㎡改造范围内的墙体、灯具、洁具、地砖、吊顶等按图拆除,拆除后将所有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做好拆除范围外的成品保护,拆除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注: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

(四)情况说明:

    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图纸内容开展拆除及垃圾清运工作,若在拆除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2.成交供应商在拆除的整个过程中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质量技术规范执行,不得施行暴力拆除,保证拆除范围外其他设施及构筑物安全,并注意环保要求:控制噪声,设置防尘网,对所有拆除涉及区域及建渣堆放点用遮阳网覆盖。

    3.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安全施工措施以及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处理预案,现场配有足够的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督查、检查工作。

    4.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等及第三方伤害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包括在拆除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确保甲方的设备设施、人员、患者及家属、以及建筑结构本身的安全,若因成交供应商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成交供应商需严格遵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达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达州城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通知,做好扬尘治理工作,并负责按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请在投标报价过程中考虑该因素,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6.成交供应商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施工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并配合甲方要求每天做好防疫登记工作。

六、控制价15.36万元

七、公告日期:2021年8月26日—2021年8月30日。

八、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30日17:00前。

九、谈判时间:2021年8月31日16:30。

 

 

附件:招标控制价及拆除施工图

(联系人:唐老师1838196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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